本公告乃由安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自愿性发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其拟行使本公司股东 (「股东」)于二零二四年五月八日举行的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中通过的决议案授予董事会之一般授权的权力,以购回本公司普通股股份(「股份」)(「购回授权」)。根据购回授权,董事可行使本公司权力购回股份,惟不得超过于相关决议案在股东周年大会通过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购回授权的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四月十日的通函。
董事会已决定,视乎市场情况,本公司拟动用不超过港币100亿元,于本公告日期起计18个月期间内不时于公开市场购回股份(「股份购回计划」)。本公司将从其现有可用现金储备为股份购回计划提供资金,而根据股份购回计划购回的任何股份将予以注销。
董事会对本集团业务的持续发展和前景充满信心,并认为本公司的现行股价低于其实际价值,实施股份购回计划旨在促进股东利益及本公司中长期资本增值。董事会相信实施股份购回计划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整体的最佳利益,并为股东创造价值。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规定,每股股份的实际购回价格较股份于紧接每次购回之前五个交易日平均收市价不得高出5%或5%以上。
实施股份购回计划将须遵守购回授权(或股东不时授予董事的同类购回授权)、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的适用条文、上市规则、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收购守则」)以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规则及规章。实施股份购回计划将不会导致公众人士所持有的股份数目降至低于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最低百分比。预期实施股份购回计划将不会导致本公司或任何股东须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或规则32履行任何全面要约责任。
本公司实施股份购回计划将视乎市场情况而定并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决定。概无就股份购回计划的实施时间、数量或价格而提供的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本公司是否将进行任何股份购回亦无保证。本公司之股东和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安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主席
中国香港,2024年8月27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丁世忠先生、丁世家先生、赖世贤先生、吴永华先生、郑捷先生及毕明伟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姚建华先生、赖显荣先生、王佳茜女士及夏莲女士。